2012年学校成立了“创业教育部”,2015年成立了“创新创业学院”。“创新创业学院”工作职责主要有:
一、负责制定学校创新创业教育规划,完善学校创新创业工作制度和保障体系建设。
二、负责创新创业工作指导服务实施方案的制定,参与制定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,协同教务、科产、团委等部门组建学生创新创业精英团队。
三、负责创新创业类课程教学的组织实施和学分认定,组织开展创业教材和案例库建设,组织开展创新创业就业教育教学研究。
四、 负责“互联网+”“挑战杯”及各级各类学科竞赛、创新创业竞赛活动的组织和协调;组织开展各级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和培训工作;负责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教学场所协调。
五、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,提供创新创业项目的孵化、扶持、风投对接等服务,全程跟踪与培育创业项目。
六、组建专兼结合的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,开展创新创业就业教育教师培训。
七、组织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先进集体、优秀个人评比及大学生创新创业评奖评优工作,指导各二级学院创新创业工作。
八、负责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信息化平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。
九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,配合协助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。